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了可以退还的金额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以及可能领取的遗属待遇。以下是详细的解释和相关信息。
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了可以退多少
个人账户余额退还
- 个人账户余额:如果参保人员在退休前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所有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这包括个人缴纳的部分及其利息。
- 退还金额计算:退还金额 = 个人账户余额 / 计发月数 × 已领取月数。例如,男性60周岁退休的话,养老金如果没有领满139个月,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由继承人领取。
遗属待遇
-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参保人去世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
- 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越长,发放月数越多,最高可达24个月。例如,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了的退还流程
准备材料
- 死亡证明:必须提供逝者的死亡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需要提供与逝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 银行账户:提供继承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领取退还金额。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家属应前往当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银行账户信息。
- 审核:社保机构审核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进行处理。
- 退款:审核通过后,社保机构将个人账户余额和遗属待遇退还给继承人。
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了的退还条件
特定情况
- 重复参保:如果参保人在多地重复缴纳社保,需要先进行清理,只能保留一份社保待遇。
- 出国定居:在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可以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 退休前去世:如果参保人在退休前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所有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了可以退还的主要是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和遗属待遇。具体退还金额和流程需要根据当地社保机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家属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后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后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如下:
丧葬补助金标准
- 企业职工社保: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例如,广东省2025年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5136元/月 × 2 = 10272元。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地方存在差异,例如浙江省为参保人死亡当月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金额,河南省为12个月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抚恤金标准
- 企业职工社保:
- 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个人参保):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满10年不超过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 退休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 机关/事业单位:标准有所不同,具体依据相关法规执行。
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后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继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因此,即使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后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仍然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向社保局申请办理继承手续。
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后家属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吗?
当社保未交满15年,人死后家属不能继续缴纳社保。以下是相关处理方式的介绍:
社保账户余额处理
- 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参保人员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及部分利息)将一次性退还至其法定继承人账户。
- 统筹账户余额:不能被继承,因为统筹账户中的资金是用于社会统筹的。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参保人员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行制定。
医疗保险处理
- 如果参保人员去世后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单位或家属可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同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继承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