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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体检报告是可以拿回来的 。虽然体检报告是由单位出资安排的,但体检数据属于个人隐私,单位无权扣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此外,即使单位在接到体检报告后,不正当扩大了体检结果的知晓范围,造成了对当事人隐私的不正当扩散,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了当事人的隐私,单位也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您想要回自己的入职体检报告,完全可以向单位索要。如果单位拒绝归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在入职时或离职时,明确向单位提出取回体检报告的要求,以确保自己的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