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农合(农村合作医疗)后,买药是否能报销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报销规定:
普通门诊买药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
报销比例: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
额度限制: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60元,年度不结转。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买药报销
药品范围:“两病” 门诊报销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专项用于城乡居民 “两病” 的治疗性药品。
报销比例:使用 “两病” 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需自付 10%。
额度限制:部分地区年度报销限额为430元。
门诊慢性特殊病种买药报销
病种范围: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慢性疾病。
报销比例: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注意事项
药品目录:购买的药品需在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内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就医凭证:参保居民在就医买药时,需出示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