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二次报销政策
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是指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患者,还能再次享受一定比例的费用报销 。具体政策如下: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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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在5万元以内的,可以由重大疾病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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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的医疗费用,可以由重大疾病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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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上不封顶。
- 起付标准 :
- 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一般为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合规医疗费用 :
- 合规医疗费用指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包括药品、治疗项目等。
- 异地就医 :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和程序,以及大病保险的报销原则和标准。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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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并不是按照病种进行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个人看病的总费用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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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超过更高金额以上的部分,同样可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报销。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旨在减轻参保居民因大病产生的经济负担,通过设置一定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确保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仍能享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细节,以便更好地享受这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