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个人和医保基金共同承担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费用 由个人和医保基金共同承担 。具体来说,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而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详细费用构成如下:
-
个人负担部分 :包括住院费用中的自付部分、门诊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这部分费用是参保人员需要直接支付的。
-
医保基金支付部分 :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这部分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就医地医疗机构结算。
因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费用是 由个人和医保基金共同承担 的,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和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