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是可以转到异地的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等相关规定,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可以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具体转移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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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或本人到转出地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提出转至城保、镇保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农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指导个人填写《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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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保机构操作人员录入转至城保、镇保相关申报信息,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在本乡镇是否有基金,若无则提示不能办理转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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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关系转移受理通知单,交当事人。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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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村医保跨地区转移需要前往原居住地所在的农村医保参保地社保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然后到目标城市的社保局办理新参保手续,提供原参保地注销证明、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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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标城市的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转移费用。办理完成后,将在新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农村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村医疗保险可以转到异地,但国家实行的是属地原则,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如果用户想要在异地享受新农合保障,则需要将户口迁至想要缴纳新农合的地区,随后办理新农合参合手续后,方可享受下一年度新农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