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临汾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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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或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没有起付线,直接按照门诊费用的一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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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报销55%(降血压和降血糖药费按60%报销,高血压年度最多可报260元,Ⅰ型糖尿病可报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360元),三级及以下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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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院看门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费每次要先自费80元后,再按45%比例报销。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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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院费,个人自付一定费用后,按60%-85%比例报销,年度最高可报销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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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住院费用,三类医疗机构100元/次,县级二类医院400元/次,省市级二类医院500元/次,一类医院1000元/次。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费用自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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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完自付费用后的住院费报销比例,三类医疗机构85%,县级二类医院75%,省市级二类医院70%,一类医院60%。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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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统一按75%比例支付,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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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实施倾斜支付,起付线降低5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8%;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0%,无封顶线。
- 医疗救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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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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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省内住院单次目录内费用综合支付比例达不到90%的,救助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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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关注山西省医保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