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绥化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和标准为:
- 缴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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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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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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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结束后至6月30日 :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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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后 :不享受财政补助,须全额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缴费之日3个月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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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 :每人每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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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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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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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资助240元,地方财政补助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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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资助240元,个人缴纳160元,有条件的县市可以通过地方财政对个人缴纳部分进行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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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员 :肢体残疾1-4级、语言残疾1级,其他残疾1-2级:个人缴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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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个人缴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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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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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在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同时缴纳2024年及2025年医保费共780元;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缴纳2025年医保费400元。自出生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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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超过90天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按普通居民相关政策执行。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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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参保 :尽量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以确保能够享受财政补助和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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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策变化 :留意后续政策调整,特别是针对特殊居民和新生儿的参保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