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病假休完后因病仍不能上班,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
一、若希望继续工作
提供医疗证明,申请延长医疗期:如果您的病情尚未痊愈,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可以向公司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申请延长医疗期。
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如果您的身体状况暂时无法胜任原工作,可以与公司协商,看是否可以调整到更适合您当前身体状况的岗位。
二、若无法继续工作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依法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
如果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公司对您的情况处理不当,您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建议
与公司保持沟通:及时、诚恳地与公司相关部门(如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您的病情和工作意愿,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不必要的误解或纠纷。
咨询专业人士:您可以向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相关机构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具体的法律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