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噪音施工时间规定如下:
- 正常施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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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7:00—12:00,14: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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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全天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
- 禁止施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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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 :12: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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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23:00—次日7:00。
- 例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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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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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作业时间开始施工但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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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道路交通管制的原因需要在指定时间装卸、运输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弃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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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 。
- 申请和公告 :
- 施工单位若需在中午或夜间施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作业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栏及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布施工时间。
这些规定旨在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