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本医疗服务 :
-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措施、护理技术、接诊服务、康复设备和救治运输等服务。
-
作为群众医治大病、重病和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平台,强调公益性,扭转过于强调医院创收的倾向。
- 公共卫生服务 :
-
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
-
完善机构设置,成立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明确相关内设科室和人员职责。
-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教学培训与科研 :
-
制定临床医疗护理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临床科研、教学及下级医院的业务指导工作。
-
受到财政、税务、卫健委等各级监管单位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影响。
- 行业监管与指导 :
-
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 内部审计与监督 :
-
内部审计是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院稳定有效运行中发挥着揭露问题、抑制风险的重要作用。
-
公立医院受到财政、税务、卫健委等各级监管单位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影响。
- 价格引导与市场平衡 :
- 政府直接举办部分公立医院,可以起到引导私立医院的经营行为,削弱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平抑医疗服务市场价格,保护医疗服务需求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公立医院的职能涵盖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教学培训与科研、行业监管与指导、内部审计与监督以及价格引导与市场平衡等多个方面,旨在实现其公益性目标,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并提升公共卫生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