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商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主要依据 政府指导价 以及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合同约定 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收费标准:
- 政府指导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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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收费标准为每月1元每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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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收费标准为每月0.75元每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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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收费标准为每月0.5元每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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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收费标准为每月0.35元每平米。
- 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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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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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实际收费情况 :
- 在某些情况下,物业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业主的协商,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例如,沙湾市的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但物业公司实际按1.5元/平方米收费,这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业主拒绝支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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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仔细审查物业服务合同 ,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确保物业公司的收费合理且符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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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咨询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 ,确认物业公司的收费是否符合政府指导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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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争议 ,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物业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业主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