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学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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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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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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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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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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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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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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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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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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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城镇居民住院治疗二次以上 :
- 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