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职工医保第二次住院仍然设有起付标准,但起付标准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免 。具体来说,自2024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此外,对于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特别是对于需要多次住院治疗的恶性肿瘤患者,通过减少起付标准的次数,进一步降低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