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缴存比例通常由 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具体比例如下:
-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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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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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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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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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到1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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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的一部分按下列标准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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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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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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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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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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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账户。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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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应了解本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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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确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