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沈阳城乡居民医保 可以 异地就医。根据最新政策,沈阳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享受与当地参保人员同等的医保待遇。
具体来说,沈阳居民医保异地医疗待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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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原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在备案地居住六个月以上,并提供户口、房产证、居住证等任意一种备案材料。备案成功后,可以保留沈阳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本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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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就医 :起付标准不享受减免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除备案到北京市、上海市外)在备案成功后,同时保留沈阳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本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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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规定病种治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实习和假期回原籍地的学生,在备案地因病住院治疗、门诊规定病种治疗,按照沈阳市相应参保人员类别、相应医院等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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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 :经备案后转往外地住院治疗,学生及未成年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00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5%;成年及老年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200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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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包括无登记备案人员,外出期间因病住院治疗,学生及未成年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00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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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需要提前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异地医疗费用应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定点机构就诊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范围、沈阳支付标准结算。特殊原因不能持卡直接结算的,由市医保中心按照本地目录范围、支付标准受理报销业务。
综上所述,沈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实现异地就医,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便在异地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