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深圳市社保局实施了一系列新的社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社保征收模式变更 :
- 自2024年7月1日起,深圳市社保费的征收模式由税务局的“代征模式”转为“全责征收模式”。这意味着当月离职员工的社保费用将由原单位负责缴纳,并且税务系统会自动计入该单位。此外,当月新增员工的社保也将在当月生效,而当月减少的员工则需要正常缴纳次月的社保费用。
-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
- 2024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即4492元。这一调整将导致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相应增加。
- 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
- 深圳市出台了新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符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可自愿向市社保机构申请缴费,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这一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提供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机会。
- 停保办理流程 :
- 离职员工的停保办理需要在人社部门进行,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停保后,次月仍有缴费数据处理,因此需要确认停保状态是否成功。
- 社保缴费基数查询 :
- 参保人可以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情况。电脑端查询入口为广东政府服务网,手机端查询入口为“我的社保卡”公众号。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旨在简化社保管理流程,提高社保征收效率,并确保社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以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