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底薪加班费1.5倍的计算方法如下:
- 确定加班基数 :
- 加班基数通常是劳动者的月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 计算小时工资 :
- 小时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8小时)。
- 计算平日加班费 :
- 平日加班费 = 加班小时数 × 平日加班基数小时工资 × 1.5。
具体公式可以总结为:
$$\text{平日加班费} = \left( \frac{\text{月工资收入}}{\text{月计薪天数} \times 8 \text{小时}} \right) \times 1.5 \times \text{加班小时数}$$。
示例
假设某劳动者的月工资为5000元,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加班时间为4小时。
- 计算小时工资 :
$$\text{小时工资} = \frac{5000}{21.75 \times 8} = 28.57 \text{元/小时}$$
- 计算平日加班费 :
$$\text{平日加班费} = 28.57 \times 1.5 \times 4 = 171.43 \text{元}$$
因此,该劳动者在平日加班4小时的加班费为171.43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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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工资结构 :首先确认自己的工资结构和加班基数,确保计算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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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当地法规 :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建议查阅深圳市相关的劳动法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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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