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出所带去做伤情鉴定的费用承担问题, 具体承担主体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及鉴定是由谁委托的 。以下是几种不同情况下的费用承担方式:
- 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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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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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作为鉴定委托方,相关费用应由公安机关负责支付。
- 民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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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民事纠纷引发的伤情鉴定,并且经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及以下的情况,一般由提出鉴定申请的那一方先把费用垫付,最后再按照责任的划分,让责任方去承担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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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鉴定的结果是轻伤以及更严重的程度,那么鉴定费用就由公安机关来承担。
- 自行委托鉴定 :
- 如果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伤情鉴定,那么鉴定费用通常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 重新鉴定 :
-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但如果原鉴定存在明显错误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重新鉴定费用可由公安机关承担。
综上所述, 在处理伤情鉴定费用时,需要先确定案件的性质及鉴定是由谁委托的,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费用承担主体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