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在刑事案件中, 办案期间是可以进行精神鉴定的 。具体规定如下:
-
侦查期间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这是考虑到精神病鉴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需要额外的时间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拘留期间 :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其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有权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状况鉴定。拘留是侦查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目的是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并且这种疾病会影响其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可以通过申请精神状况鉴定来确定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
批捕阶段 :批捕阶段申请精神病鉴定是可行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精神病人是免予刑事处罚的,因此如果涉及到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在司法审理过程中进行精神病鉴定,不仅仅在调查取证或者在批捕阶段,在其他司法审理阶段也是可以进行的。
-
其他司法审理阶段 :在刑事诉讼中,精神病鉴定不仅仅在调查取证或者在批捕阶段进行,在其它司法审理阶段也是可以进行的。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包括侦查、拘留、批捕以及后续的司法审理阶段,都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这种鉴定有助于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