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带去做精神鉴定 算司法鉴定 。以下是具体的解释和依据:
- 司法鉴定的定义 :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 精神鉴定的性质 :
精神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具体是司法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
- 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 :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对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工作。
- 派出所与司法鉴定机构的关系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由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进行委托,在派出所是不能够申请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综上所述,派出所带去做精神鉴定是符合司法鉴定定义和程序的,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