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当前时间,最新的三甲医院评审标准细则如下:
- 医院功能与任务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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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有正式的病房和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以实施住院诊疗为主,一般设有相应的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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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基本的医疗设备,设立药剂、检验、放射、手术及消毒供应等医技诊疗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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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能力对住院病人提供合格与合理的诊疗、护理和基本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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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相应的、系统的人员编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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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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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相应的医院文化。
- 科室设置 (30分):
- 详细规定了医院各科室的设置要求,包括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
- 人员配备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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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床至少配置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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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床至少配置0.4名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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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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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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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1%。
- 医院管理 (140分):
- 包括医院的信息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 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 (480分):
- 涉及医疗服务的各个方面,包括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
- 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 (105分):
- 包括医院的教学和科研管理能力。
- 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65分):
- 涉及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
- 统计指标 (100分):
- 包括医院的各种统计指标,如病床使用率、患者满意度等。
这些细则详细规定了三甲医院在各个方面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旨在确保医院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前工作重点,结合本地特点,对《细则》进行调整,并报国家卫健委备案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