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缴费标准 :
-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国家补助670元/人,总筹资标准为1070元/人。
- 待遇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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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一年最高报销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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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一年最高报销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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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规定报销“糖尿病、高血压”门诊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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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办门诊慢性病,按月定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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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困难群众可以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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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每断交一年另加一个月,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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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年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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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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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 参保范围 :
- 参保不受户籍地限制,凡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全日制大中小学、职业院校和幼儿园在校学生都可在参保。
- 集中缴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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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按400元/人标准缴费,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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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征缴期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普通群众按1070元/人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固定待遇等待期90天。
- 其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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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殊困难人员(如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提供全年动态参保资助政策,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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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因就业、升学、参军、户籍迁出等原因,需要取消居民医保关系的,可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高城乡居民的医保保障水平,激励连续参保,减轻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并确保医保待遇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完成参保缴费,以保障自身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