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保人死后的补偿情况如下:
- 医疗费用补偿 :
-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丧葬费补偿 :
-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死亡赔偿金 :
-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并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中。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养老保险退费 :
- 对于已经参与农村养老保险计划但尚未到达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即不幸去世者,他们所累积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及相应的国家财政补贴将被全额退还,但没有额外的丧葬补贴。
- 养老金退费及丧葬补贴 :
- 对于已经成功领取养老金的离世者,他们未曾领取完毕的保险金额将会被悉数退还,同时还会得到800元人民币的丧葬补贴。
综上所述,新农合医保人死后的补偿包括医疗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养老保险退费等多种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