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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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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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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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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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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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 :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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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 :包括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等)以及手术费均可按规定报销,其中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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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指定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可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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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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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险基金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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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等,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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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一些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在经过认定后,患者在门诊治疗这些疾病的相关费用也可以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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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某些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尿毒症的透析治疗等,其费用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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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农村妇女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生育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费、剖宫产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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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对于一些重大疾病,如癌症、白血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等,农村合作医疗会提供相应的专项报销政策,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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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费用 :如针灸、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的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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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费用 :在紧急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费用也能纳入报销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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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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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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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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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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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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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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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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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这些规定旨在全面保障农民的健康需求,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您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了解更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