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从 2003年开始 的。自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 11月至12月 ,具体缴费日期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福建的缴费日期为9月1日至2月28日,而享受待遇的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参保人是在1月1日之后缴纳的费用,则需要从缴费之日开始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此外,一些地区可能会延长缴费时间,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建议您关注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缴费时间和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