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城镇户口迁回农村后,不再属于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迁移到农村后,当事人应被视为农村居民户口,不再属于城镇居民。
尽管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城镇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例如父母为农村户口且子女将户口迁回,或者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且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等,但这些情况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并不改变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
此外,有观点认为,户口一旦从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是不允许再转成农村户口的,除非未来出台特殊政策。因此,在现有政策下,城镇户口迁回农村后,个人将不再被视为农民。
综上所述,城镇户口迁回农村后,个人户口性质将变更为农村居民户口,不再属于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