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免疫程序完成的疫苗补种原则如下:
- 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 :
- 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 :
- 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 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 :
- 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 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 :
- 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 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 :
- 应补满至2剂次。
- 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
- 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 优先补种 :
- 对未按免疫程序完成接种且无接种禁忌的儿童,在3-4月份优先补种含麻疹类疫苗、脊灰疫苗,以后再完成其它疫苗的补种。
- 免疫史不详者 :
- 按未种处理,需要补种。
- 尽早补种 :
- 对于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免疫接种的孩子,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 使用同一疫苗或不同厂家同种疫苗 :
- 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儿童能够尽早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从而获得有效的免疫保护。建议家长在发现孩子漏种疫苗后,及时咨询当地预防接种机构,并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