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冲突
农村社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工厂社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没有冲突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意味着,如果个人已经通过用人单位购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无法再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期间,个人不得同时缴纳农村养老保险。如果个人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方面未能累积足额的15年缴费年限,他们可以选择继续缴纳直至满足法定退休年龄要求,或者将资金划转至农保账户上以符合退休条件。此外,农村社保和单位社保在退休后只能享受其中一个退休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综上所述,农村社保和工厂社保之间不存在冲突,但在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期间,个人不得同时缴纳农村养老保险。如果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则不应再参加农村社保,以确保退休时只能享受一种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