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村卫生室与中心卫生室 :
-
报销比例为60%。
-
每次处方药费用上限为10元。
-
每人每年的门诊补偿总额最高可达150元。
- 镇卫生院 :
-
报销比例为40%。
-
每次处方药费用上限为100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
- 县级医院(二级医院) :
-
报销比例为30%。
-
每次处方药费用上限为200元。
- 市级医院(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
报销比例为20%。
-
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用上限为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