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可以 报销住院费用。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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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结算 :参保居民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住院,出院后直接在所住医院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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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级转诊政策 :患者在市域内就诊时,应就近选择一级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因首诊医疗机构救治条件受限,需转往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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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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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高档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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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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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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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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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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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低档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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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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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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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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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3%。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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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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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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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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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封顶线为25万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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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城乡居民医保在外地住院进行异地就医报备成功后,可按政策内报销。
建议参保居民在住院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