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回户籍地,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 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
- 携带身份证到当前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窗口,打印在当地参保的缴费凭证。
- 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接续手续 :
- 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接续手续。
- 提交转移资料 :
- 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局,开具联系函。
- 确认转移 :
- 将联系函拿回原参保地确认后,完成医疗保险转移。
- 取消当前参保 (如有必要):
- 如果当前参保地不再需要该参保记录,可以到当前参保地的医保管理机构进行取消参保,并提供个人信息和文件,如身份证、参保证明等。
- 申请新参保 :
- 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管理机构申请参保,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完成参保手续。
- 缴费 :
- 在户籍所在地的医保中心或所在地县(市、区)的医保中心进行缴费,完成医保迁回户口所在地的手续。
请根据以上步骤操作,并确保所有文件和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完成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局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