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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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需要在异地就医前,按照参保地的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等方式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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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结算,医疗机构会指引参保人办理补记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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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如果参保人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或者需要报销的费用不符合直接结算条件,可以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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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限 :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员应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确保已经暂停了本地医保待遇,避免重复报销。具体操作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综上所述,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外省报销医疗费用的。建议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确保顺利享受到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