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在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是可以退还的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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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退费 :参保人未享受医疗待遇即死亡后,其家属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退还合作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在交费后未享受医疗待遇即死亡属于可以退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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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必要材料 :申请退费时,家属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死亡人的身份证、参保人的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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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费手续 :社保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办理退费手续,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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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如果参保人是无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将全部返还到代理机构的账户内。随后,参保单位需填写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并前往县人社局服务大厅完成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所缴纳的医保费用并不是全部退还,因为医保费用会建立两个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一个是统筹养老金账户。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会退还,而统筹养老金账户中的资金则不退还。
综上所述,参保人死亡后,其合作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退还的,具体操作需要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