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使用异地医保卡的,具体如下:
跨省异地就医
备案要求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等多种途径,以登记本人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的方式进行办理。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备案成功后,需选择就医地已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持卡就医 :在就医时,参保人员应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省内异地就医
备案要求 :一般也需要进行备案,但部分地区可能有简化流程或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的情况,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需选择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持卡就医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就医。
特殊情况
异地急诊 :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系统问题 :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工作尚处于试运行阶段,系统建设等工作都在不断完善和优化中,就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如无法完成直接结算,本次就医费用按原有报销渠道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