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使用不仅仅局限于住院才能报销,还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具体报销情况
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需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就医地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可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时,也可直接结算。如在异地定点医院看门诊,可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对于患有慢性病或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其门诊慢特病费用也可直接结算。需先在参保地进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然后在异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注意事项
备案:参保人员在跨省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就医地和参保地政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