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院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金额如下: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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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一、二级医院 :住院费用不足1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住院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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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三级医院 :住院费用不足1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住院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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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上级医院 :住院费用不足1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8%,个人自付22%;住院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3%,个人自付17%。
- 大病保险待遇 :
- 大病保险待遇与参保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险种及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挂钩。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及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足1年的参保人,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参保人,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 最高支付限额 :
- 20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较2024年度分别增加了55356元(统账结合)和36904元(单建统筹),具体限额为1276104元(统账结合)和850736元(单建统筹)。
综上所述,中山市住院医保的报销比例较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80%至90%之间,大病保险待遇可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住院费用、医院等级以及是否连续缴纳医保等因素综合计算。建议参保人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