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地点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政策说明:
1. 报销比例总体说明
中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统账结合参保人员:
- 在职人员:统筹支付80%。
- 退休人员:统筹支付82%。
- 单建统筹参保人员:
- 在职人员:统筹支付70%。
- 退休人员:统筹支付72%。
2. 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政策
对于诊治门诊特定病种的医保费用,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支付比例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 统账结合参保人员:
- 在职人员:统筹支付80%。
- 退休人员:统筹支付82%。
- 单建统筹参保人员:
- 在职人员:统筹支付70%。
- 退休人员:统筹支付72%。
3. 个人账户政策
- 统账结合参保人员:
- 在职人员: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
- 退休人员:按每月133元的标准计入。
- 注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缴费年限且选择按月缴费期间,不计发个人账户。
4. 政策适用范围
- 退休人员定义:指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经审批符合退休资格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缴费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可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备案异地就医:符合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或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条件的参保人,可提供相应材料备案,在备案地及在保地享受相应待遇。
5. 政策来源
上述政策信息来源于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2024年度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访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zs.gov.cn)查询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