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入职体检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相关分析:
法律规定
职业病危害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属于职业病危害范围,而未进行入职体检,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普通岗位 :对于普通岗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入职必须做体检。
用人单位要求
合理要求 :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将入职体检作为录用条件之一,且体检项目与岗位要求相关,劳动者拒绝体检可能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录用。
不合理要求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的体检项目与岗位无关,如对女性求职者进行婚育检查、怀孕检查等,或者要求劳动者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体检费用等,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这些要求可能构成违法。
劳动者权益
隐私权 :入职体检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劳动者享有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全套体检或仅针对某些特定项目进行检测的权利。企业不得因传染病病原体感染携带状态为理由而拒绝雇佣,但对于处于传染期或可能对他人健康造成威胁的传染病患者,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
平等就业权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歧视性体检要求,如基于性别的歧视性检查、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