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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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报销80%,退休报销82%;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报销60%,退休报销62%;市直属(含直管)定点医疗机构:在职报销40%,退休报销42%;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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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11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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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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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统筹支付92%,个人自付8%;日间手术起付标准400元,统筹支付92%,个人自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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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统筹支付90%,个人自付10%;日间手术起付标准600元,统筹支付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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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统筹支付80%,个人自付20%;日间手术起付标准800元,统筹支付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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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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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统筹支付92%,个人自付8%;日间手术起付标准400元,统筹支付92%,个人自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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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统筹支付90%,个人自付10%;日间手术起付标准400元,统筹支付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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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统筹支付80%,个人自付20%;日间手术起付标准800元,统筹支付80%,个人自付20%。
-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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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足1年的参保人 :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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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1年以上的参保人 :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