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子倒塌事故中,共有6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具体的处理情况如下:
- 中管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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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衡华(曾任长沙市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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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浩(曾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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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桂英(现任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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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雄(曾任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政务记过处分
- 省管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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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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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新(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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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拥兵(长沙市委常委、秘书长,望城区委原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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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玉成(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望城区委原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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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强(长沙市望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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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焱斌(湖南机场管理集团机场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望城区委原副书记、区长):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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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胜(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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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建新(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其他公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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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晶(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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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茂(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望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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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经科(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乌山中队中队长,金山桥中队原中队长):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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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全(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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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58名公职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政务撤职处分等
- 涉事房主及检测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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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治勇(涉事房主):重大责任事故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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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双富(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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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立勤(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居民):重大责任事故罪、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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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这些处理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度重视和对责任人员的严肃追责,旨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