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发生的自建房倒塌事件中,确实有多名公务员被判刑。根据公开信息,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判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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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吴治勇 :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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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职人员 :包括区委及区政府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成员、公安机关成员及城市管理部门成员等,分别被处以撤职、免职、降职及警告、批评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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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涉案人员 :共有15名涉案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判以相应法律处罚。
这些信息表明,在长沙自建房倒塌事件中,不仅有普通人员被追责,还有多名公务员因失职、渎职等行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