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有精神病史的人并非没有人身自由权,而是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宪法》所规定的人身自由权。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 精神病史与人身自由权的法律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精神病患者同样受到这一法律的保护。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如因严重危害社会安全被依法采取强制医疗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2. 精神病患者人身自由权的限制条件
尽管精神病患者享有与普通人相同的人身自由权,但在特定情况下,其人身自由可能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这些情况包括:
- 强制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精神障碍患者若因严重精神障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可以被依法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 法定程序:强制医疗的启动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司法鉴定、法院决定等,确保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强制医疗,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保障患者的基本权利。例如,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曾判决某精神病院非法强制治疗患者,侵犯了其人身自由权,并要求院方赔偿精神抚慰金。
3. 法律对精神病患者权益的全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多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 人格尊严: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 人身和财产安全:患者享有与普通人相同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权。
- 隐私权: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受到严格保密,除非依法需要公开。
- 医疗权:患者有权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和康复支持。
4. 总结
精神病史并不意味着失去人身自由权。精神病患者与普通人一样,享有《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人身自由权。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符合强制医疗的法定条件,其人身自由才会受到限制,并且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司法审查。此外,法律还从多方面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不受歧视和侵害。
如果您对此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