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居民医保政策,以下是关于门诊报销的详细信息:
1. 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 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协议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 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实际报销金额为560元(800元 × 70%)。
2. 报销范围
- 报销适用于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以及门诊慢特病等。
- 高血压门诊用药:每年支付限额为360元。
- 糖尿病门诊用药:每年支付限额为600元。
3. 报销流程
- 适用人群:长沙市内参保的城乡居民(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岳麓区、高新区、望城区)。
- 就诊要求:需在协议管理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就诊。
- 报销方式:由全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收费处缴费时出示社会保障卡(7岁以下儿童可凭户口本复印件),当场按比例享受报销。
4. 注意事项
- 报销政策适用于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出范围的费用需个人承担。
- 报销金额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计算,超出年度支付限额的部分需自行承担。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以参考长沙市医保局发布的详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