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广西省内医保异地就医自2023年7月1日起已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无需提前备案即可直接结算,并享受参保地的报销比例。
具体说明:
政策适用范围:
- 涵盖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适用于自治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
政策核心内容:
- 异地就医购药无需提前备案,直接结算。
- 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比例,不降低报销标准。
注意事项:
- 确保所就医的机构为广西区内定点医药机构。
- 如果涉及跨省就医,仍需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温馨提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可参考以下步骤:
- 下载并登录“广西医保APP”或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 在首页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模块,根据提示完成备案申请。
- 备案所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
如需更多帮助,建议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广西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