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是可以报销的。根据2025年的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以下是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的具体政策:
广东省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起付线:未明确提及。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未明确提及。
云南省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25%。
起付线:未明确提及。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湖北省
报销比例: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50%。
起付线:未明确提及。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50元。
陕西省
报销比例: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60%-70%,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60%,二级定点医院(部分统筹区纳入支付范围)为50%。
起付线:各统筹区均不设起付线。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200元,具体标准按照各统筹区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
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均达50%以上。
起付线:0-2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元-2000元不等。
宁安市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
起付线:年度起付标准5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
开封市
报销比例:60%。
起付线:不设起付线。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