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范围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类重大疾病:
恶性肿瘤
治疗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具体疾病:如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等。
重症尿毒症
治疗范围: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血透、腹透)。
具体疾病:如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需要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器官移植
治疗范围:包括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具体疾病:如肾移植、肝移植、心脏移植等。
精神类疾病
治疗范围:包括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等。
其他重大疾病
治疗范围:包括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终末期肾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烧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特殊疾病
治疗范围: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
不予报销范围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具体的大病医保范围和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查看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