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学生健康档案或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一栏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规范填写。以下为详细说明:
1. 既往病史的定义
既往病史是指学生过去曾患有的疾病或接受过的主要脏器手术,尤其是那些对目前健康状况可能有影响的疾病或手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重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肺结核等。
- 主要脏器(如心脏、肺、肝、脾、肾、胃肠等)的较大手术。
- 患有残疾或其他可能影响专业选择或录取的疾病。
2. 填写规则
根据权威信息来源,填写时需遵循以下规则:
- 无既往病史:如果学生没有得过重大疾病或接受过相关手术,则在“既往病史”一栏填写“无”即可。
- 有既往病史:需要如实、详细填写疾病名称、治疗情况、恢复状况等信息,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如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
- 例如:
- 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缺损0.3cm,曾在阜外医院确诊,不需要手术,现生长发育良好,体育成绩达标。
- 10岁时曾患肺结核,系统治疗一年半,现已痊愈。
- 如果做过主要脏器手术,需注明手术时间、地点、手术名称及术后恢复情况,如“95年在阜外医院做房间隔缺损修补术,术后恢复良好,体育达标”。
- 例如:
3. 特殊情况说明
- 残疾考生:如果学生有肢体残疾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需在“既往病史”栏中描述残疾部位,并提供残疾证号。
- 隐私保护:填写时需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仅在必要时提供详细病史。如果过去的疾病对目前健康无影响,可以选择不填写。
4. 注意事项
- 填写时务必真实、准确,避免因隐瞒病史导致后续问题。
- 提供的病史信息需与医疗证明一致,以便医生评估。
- 如果对填写内容有疑问,可咨询学校或体检机构的专业人员。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规范、准确地填写“既往病史”一栏,确保体检和档案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