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休过病假的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再休病假的 。以下是具体的条件和规定:
- 医疗期未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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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这个期限是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通常为3个月到24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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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的总病假时长未超过其医疗期的时长,那么他们是可以继续请病假的。
- 病情需要 :
- 如果员工在病假期内仍有病情,并且能提供医疗证明,可以向单位申请延长病假。单位在收到医疗证明后,会考虑是否同意延长病假。
- 公司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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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公司对病假的管理政策有所不同。有些公司可能会使用年假来抵病假,这种情况下,员工需要先休年假,然后再根据剩余的医疗期休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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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没有这样的政策,员工在医疗期内是可以直接休病假的。
- 超过医疗期 :
- 如果员工的病假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医疗期,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继续请假的。但是,如果员工在病假期内恢复健康,则应当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上班。
综上所述,已经休过病假的人是否可以再次休病假,主要取决于其剩余的医疗期是否足够,以及公司是否允许使用年假抵病假等因素。建议员工在需要继续休病假时,及时与单位沟通,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