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主要分为三大类别,即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诊疗项目目录 和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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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全额报销(扣除起付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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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比甲类目录中的同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个人自付一部分,剩余部分报销一般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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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也称自费药,非临床必需、价格较高的药品,包括进口手术刀、保健品类、高档药、新研制药、抗癌进口药等,全部自费。
- 诊疗项目目录 :
- 涵盖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如整容项目、美容项目等通常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
- 包括住院床位费和门诊留观床位费,确保参保人员在接受医疗服务时的基本需求,但VIP病房或特需部的费用则不能报销。
这些目录共同构成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以合理的经济成本获取必要的医疗服务和药品。